路加福音15:11-24
11 耶穌又說:「一個人有兩個兒子。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父親,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。』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。 13 過了不多幾日,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,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裡任意放蕩,浪費資財。 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,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,就窮苦起來。 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;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。 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,也沒有人給他。 17 他醒悟過來,就說:『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裡餓死嗎? 18 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向他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 19 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』 20 於是起來,往他父親那裡去。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著他的頸項,連連與他親嘴。 21 兒子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 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『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;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;把鞋穿在他腳上; 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;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』他們就快樂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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